神的审判与恩典

灵修经文:

创世记二章 15-17 

15 耶和华上帝把那人安置在伊甸园,让他耕耘看管。

16 耶和华上帝吩咐那人说:“园中各样树上所出的,你可以随意吃,

17 只是知善恶的树所出的,你不可吃,因为你吃它的日子必定死!”

世界上有死亡的存在,是因为罪的缘故,也是神所命定的审判临到。神口中所出的话语带着创造的大能,也是律法、带着公义审判的大能。当先祖亚当和夏娃,因为违背神的命定,吃了那知善恶树的果子,所带来的结果就是,以亚当、夏娃为代表的人类,也就是所有从亚当和夏娃所出的后人,都要面对“你必定死。”的公义之审判。

“犯罪的他必死亡”(以西结书十八:4),“因为神不偏 待人。”(罗马书二:11)。当罪进入世界后,所有从亚当和夏 娃而出的人类就受到罪性的辖制,因此死的审判就成为所有的人 必须经过的一条路,人一生下来就开始向死路而去,因为所有从 亚当、夏娃而出的人类都带着罪性,都会犯罪。

“死”是个恐怖的字眼,但是一般人对它的认识往往只是局限于身体的死亡。而”犯罪的他必死亡”,不单单是是指肉身的死亡, 同时也是灵魂的灭亡。”犯罪的他必死亡”,表明死亡的不只是身体,而是他整个的人。除了身体以外,还要加上灵魂。就死亡的审判而言,首先临到人的是灵的死亡,人之所以能够成为有灵的 活人,是因为神造人时赐给人灵气,使被造的人可以藉着神所赐的灵,与神交契,与神相通、与神联合。当人犯罪、为罪所辖制后,人的灵就没有办法再可以与神相交,也没有办法能够按照神的计划活在神的旨意中,去彰显神的荣耀、活出神的样式。当人犯罪、为罪所辖制后,死就在人的身上掌权了,甚至那些不像亚当那样犯罪的人,也伏在死的权势下,正好像罪借着一个人入了 世界,死又是从罪来的,所以死就临到全人类,因为人人都犯了罪(罗马书五:12、14)。

因此,所有的罪人都要经历灵死、身死,以及最终审判的永死。虽然灵死与身死有所不同,人的身体与灵魂分属物质与非物质的不同范畴,灵死并非是在人犯罪后, 他的灵魂就不存在,而是指此时人的灵已失去神当初所赐的功能,与神和神一切的德性隔绝,按着灵意来说,人的灵已经死了。尽管人的肉身还未死亡,但他的灵却是受罪的权势所驱使, 通过肉体行神眼中看为恶的事,成为属肉体的人,此时的人在神 的眼中不过是一具已经没有神所赐的灵气、是一个尽违背神的旨意、行罪恶的躯体,按照神公义的原则,罪人需要面对死亡的审判,本是无可非议的。

但感谢神,祂爱我们,祂不愿意看见我们因为犯罪而需要 面对永远死亡的审判,被拋在火湖里的结局。“神爱世人,甚至 把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。”(约翰福音三:16),藉着圣子耶稣基督的顺服至死,神以自己的独生爱子来担当我们的罪,替我们接受神公义的审判, 为我们成就了救赎的恩典,所有愿意接受这恩典的人,罪就得着 赦免,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。

愿主祝福你!

发表评论

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*标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