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付罪应有的心志

灵修经文: 马太福音第十八章6-9节

6“凡使这些信我的小子中的一个跌倒的,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,沉在深海里。

7 这世界有祸了,因为它使人跌倒;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,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!

8 如果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使你跌倒,就把它砍下来扔掉。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,比有两手两脚被扔进永火里还好。

9 如果你一只眼使你跌倒,就把它挖出来扔掉。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,比有两只眼被扔进地狱的火里还好。”

重点分享: 圣经告诉我们: 若有人在基督里,他就是新造的人:旧事已过,都变成新的了。(哥林多后书 5:17)。当我们因信接受耶稣基督作为救主的时刻,不仅我们的罪得着赦免、洁净,而且神将自己儿子的生命赐给了我们、赐给我们一颗新的心,使我们重生成为了神的儿女。你看,都变成新的了!照理从那天起,我们的一切行为都应该与过去完全不同才对。但是,许多时候我们的行为、思想、脾气,我们在诱惑、试探面前、在罪的面前所表现出来的结果不仅没有让别人在自己的身上看到“都变成新的了”,也让自己深感失望。很多人有这样的经历:今天我犯一个罪,感到不安,就在神面前认罪,但旧罪刚认完,过不了多久却又犯了新罪。一年如此、两年如此,我还是原来的我,好像保罗在哥林多后书 5 章 17节所告诉我们的,并没有实现在我的身上,为什么会这样?是不是自己还没有真正重生得救? 事实上,我们用不着怀疑使徒所告诉我们的真理,也不要怀疑自己已得救的事实,问题乃是我们的肉体对罪有着天然的倾向和故有的惯性。犯罪既带给我们不安,但不否认有时也为我们的肉体带来一些便利,而我们肉体自然的倾向和反应,就是害怕会因为拒绝罪而可能需要忍受的肉体上的一些痛苦,以至于我们没有勇气和决心按照主所告知的方法,来对付自己的罪、对罪说 “不!”。

圣经没有教导我们要靠自身肉体的能力和意志来对付罪,但假如我们在信心里愿意顺服、有那种拒绝罪的心志,我们就会看见神的大能、神所应许的必要成就在我们身上,使我们能够在罪中得自由和释放。借此,分享自己一个真实的经历:20 多年前我曾经抽烟,信主、被选为教会执事后,我知道抽烟不是好行为,就不在人前抽烟,但却背着人抽,然而内心却深受责备和不安。有一天读到一位弟兄的见证–他藉着祷告、经历神迹而戒掉烟瘾(当他准备抽烟时,就恶心想吐)。我也这样向神祷告、希望有这样的经历,但没有得着回应;我就想靠自己的意志力来戒烟,但没有戒多久,就有人给我送烟、而且那段时间在我工作的场所,常常是莫名其妙有烟放在那里,是我至今还不明白怎么来的,总之有各样的理由让我又拿到烟抽起来,以至于想靠自己的克制戒烟失败了。直到 2006 年的某一天,因着家人半夜生病、送医院急诊,一天一夜折腾劳累,到晚上忙完事情,我感到疲惫正想坐下来抽烟休息时,我的内心却有一个强烈的意念,要我扔掉手上的香烟、不要再抽烟,我明白这是来自圣灵的感动和光照,我就顺服,立即起身销毁家里所有库存的香烟,也就从那一刻起,我再也没有了抽烟的欲念(烟瘾),从此再没有一枝香烟进入我的口。而让我深感奇妙的是:2010 年底回国探亲,因为多年没有回去,一到家就被许多亲人、朋友轮流宴请,在饭桌上、在我周围可谓烟雾缭绕,我事先没有告诉别人已戒烟,但居然没有人向我递烟、要我抽烟(因为在中国有地方至今还有向宾客敬烟以示尊敬、欢迎的意识),烟雾缭绕的环境也没有唤起我想抽烟的欲念。 对付罪,不是要靠我们自身的力量和毅力,而是需要完全倚靠神的恩典,神是信实的,当我们真心愿意顺服、倚靠祂,祂就必赐给我们能够胜过罪和试探的能力,靠祂的恩典而得胜! 愿神祝福你!

发表评论

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*标注